湛江一哺乳期宝妈下班遇车祸请假后被离职,更令人愤怒的是……
金融洞察者
2024-06-23 22:40:16
0

这个社会对宝妈很不包容,特别是在职场上,更是受到很多不公平待遇,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希望这位宝妈能够通过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近日,广东湛江的赵女士在网上发文称,她是一个哺乳期宝妈,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请了7天假,续假时被公司拒绝,之后公司以旷工超过三天为由,要求她自动离职。

让赵女士感到更愤怒的是,之后,人事经理将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群发到各大湛江当地微信群,试图“封杀”。

赵女士发布的一份截图显示,人事经理还在某个有463人群成员的“HR”微信群、一个有500人的湛江某某微信群里,把赵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公布出来,并且说“此人行为嚣张跋扈,如果不是太过分,我也不会劝告各位谨慎录取。事情经过不便公之于众,如想了解可私聊告知”。

3月12日,记者联系到赵女士,她透露,因为已经涉及劳动纠纷和名誉权纠纷,她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事情发生后,我没有接到过任何道歉。事情闹大后,物业经理迫于压力,又重新通知她回去上班。”

据湖北经视报道,3月11日下午,赵女士所在单位湛江市永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人事部负责人张经理表示,赵女士想继续请假,公司发现赵女士在申请续假的前一天,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跟家人逛街的照片,认为赵女士伤情好了,可以上班,而且岗位人手也比较紧张,所以没有同意继续请假。但赵女士解释,朋友圈里的那张照片是以前拍的,并不是人事经理认为的“续假前一天”。

对于在员工群和“HR”微信群发布赵女士隐私信息一事,张经理表示,已意识到此行为不妥,愿意就此事向赵女士致歉。

3月12日,记者拨打张经理的电话,在得知记者身份及来意后,电话被挂断,之后无人接听。

3月12日下午,赵女士晒出了几份材料,分别是公安机关的报警回执,民事起诉状、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的立案提交成功通知等。她表示,会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赵女士的遭遇在网上发酵后,引发了诸多讨论与争议。

对此,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指出,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由于三期女员工的特殊身体条件、生理过程和特征,使得女员工在一定时间内不宜从事较大强度的劳动,或一些特殊岗位的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为三期女员工安排了各类措施,予以特殊保护。除了前述三期女员工的法定假期和劳动报酬及生育保险待遇之外,我国劳动法律及地方法规在工资调整、工作量减轻、加班及夜班禁止、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三期女员工所需的特殊场所以及禁忌劳动范围等方面,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来说女职工享有以下法律权利:

一、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禁止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二、工资调整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三、工作量减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是,用人单位减轻孕期女员工的工作强度不是无条件的,适用该条的前提是女员工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证明其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

四、加班及夜班禁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且其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的女员工限于怀孕七个月以上或者尚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

五、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六、特殊场所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七、劳动范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劳动: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该公司人事经理将女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群发到湛江各个微信群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哺乳期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员工的个人信息权利,已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赵女士职工员工湛江哺乳期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相关内容

【华证ESG】美邦科技(8...
日前,华证指数公布了新一期的ESG评级结果,美邦科技(832471...
2024-10-08 21:47:33
白银股票配资 ,特朗普下月...
白银股票配资 ,特朗普下月将接受刑事审判,他会面临什么美国纽约曼...
2024-09-11 14:41:44
湛江一哺乳期宝妈下班遇车祸...
这个社会对宝妈很不包容,特别是在职场上,更是受到很多不公平待遇,像...
2024-06-23 22:40:16
徕芬扫振电动牙刷亮相芝加哥...
  近日,在享有国际盛誉的芝加哥国际家庭用品展览会(IHA)上,徕...
2024-05-20 12:29:12

热门资讯

闽东电力(000993SZ):... 格隆汇3月15日丨闽东电力(000993)(000993.SZ)公布,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
邮政快递业提前71天破千亿件,... 新华社上海8月13日电(记者 杨有宗)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截至8月13日,今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已突破1...
6月12日好上好涨停分析:无线... 证券之星消息,好上好涨停收盘,收盘价20.24元。该股于10点1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
2020汽车金融年度盛会,7月... ---加快推进新形势下汽车金融合规化、线上化发展新冠肺炎笼罩全球,让本就低迷的汽车消费市场更加举步维...
海优转债下跌225%,转股溢价... (原标题:海优转债下跌2.25%,转股溢价率393.37%)1月31日,海优转债收盘下跌2.25%,...
亚太主要股指午间全线上涨   每经AI快讯,亚太主要股指午间全线上涨。 日经225指数涨0.95%报36091.24点;韩国综...
兴森科技:董事长提议回购不低于...   兴森科技(SZ 002436,收盘价:9.69元)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   3月5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
字节跳动回应暴雪前CEO考虑收... 本文转自【字节跳动官方账号】;媒体转发外媒报道称,暴雪前CEO接触张一鸣,考虑千亿美元收购TikTo...
这是又在逐帧修图吗 ​​​ 这是又在逐帧修图吗 ​​​鳳凰新聞">